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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白馬非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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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從酋長到球長 | 作者︰茅屋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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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個人殺完了人,順手把頭割了下來,伍長背在了身上,撓了撓臉上被蚊子叮出的疙瘩。www.biquge001.com

    “可惜了,跑了兩個。那個人拽著尾巴跑的倒快。”

    看了看那顆人頭,伍長很是滿意,這人頭和上回狼皮割回來的一樣,哆哆鳥糞便一樣顏色的頭發,眼眶很高,絕對就是上次那群人。

    旁邊還有一匹被投矛刺中、蹄子陷入老鼠洞折斷的馬匹,翻著紫黑色的唇,已經沒有余力搖動尾巴趕走身上的馬蠅了。

    一旁的士兵看著倒地的尸體,笑道︰“你說健能獎給咱們什麼?我就像想要一柄羊角梳子,可是榆錢兒管的凶,說什麼也不給,你說這次能給嗎?”

    “夠嗆吧?咱們五個就殺了一個……”

    伍長踢了一腳那匹將死的馬道︰“不想這個,至少晚上有肉吃了,這東西真大,少說也有五六只羊。這些天整日吃蕨根和魚湯,就算換換口味也值剛才被蚊子咬的那幾下了。”

    說完一劍捅死了那匹半死的馬,幾個人笑著將馬劈開,一人背了一條馬腿,剩下的都仍在了這里,匆匆朝著城邑走去。

    “我早就知道咱們得有仗打,那點人肯定打不過咱們族人,一定會從這往回撤。不過好像沒打?”

    “咱們之前點了煙火,健肯定帶著人來了,他們一看打不過就跑了唄。”

    幾個人嘻嘻哈哈地說著,根本沒把剛才殺的人當回事,話題很快轉移到了這種動物好不好吃上。

    伍長多活了幾年,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尾巴長的都不好吃。你看鹿、兔子、羊都是短尾巴,蛇是長尾巴,蛇可不好吃。”

    “這東西好不好吃倒無所謂,能騎啊,可比角鹿大多了,而且沒有角,可以鑽樹林子。”

    “可惜沒抓到活的。健上次用了一百個女奴換了六頭牛,咱們要是抓個活的,說不定他會更高興。”

    幾個人想著可能的獎賞,腳步輕快,很快走出了山口,遠望著還在慢慢往回走的隊伍,呼喊了幾聲可是離得太遠听不到,他們巴不得現在就讓族人知道這個好消息。

    山谷的另一端,兩個逃回去的人哭喊著告訴了首領剛才發生的事,首領登時僵在了那里,好半天才仰起頭,發出一聲聲悲傷的狼嘯。

    那是他的小兒子,那個兒子出生後自己征戰時小腹被人射中,雖然沒死,可是從那之後即便睡了女人,女人也不會生出他的孩子了。

    他本想讓兒子歷練一番,做出一些事來讓族人信服,可沒想到卻斷送了兒子的性命。

    “誰殺的?”

    “就是那個部族的人,我見那幾個人梳著頭發呢,穿的衣服也和那些人一樣。他們好像一直躲在樹林里。”

    首領將牙齒咬的咯咯響,跳下馬,折斷了一根枝條,想要發泄自己的怒火。

    可他只是首領,不是國王,不能因為泄憤而抽打族人,也不忍抽打自己那匹雪白色的、沒有一根雜毛的、和傳說中戰爭之靈的坐騎只差了一對天鵝翅膀的駿馬。

    只好狠狠地抽打著一棵小樹,瘋了一樣將那棵樹抽的剝落了樹皮。

    發泄之後,逐漸冷靜了下來,對面部族的首領既然接受了那個頭骨,應該不是他下的命令,或許只是他的族人無意中殺的?

    想到這,跳上了馬背喊道︰“回去!抓住那幾個人!把他們用石頭砸碎!痛飲他們的血!”

    一聲呼和,族人們調轉馬頭,風馳電掣般朝著山口跑去。

    他要親手抓住那幾個人,將他們用石頭砸碎,包裹著兒子的尸體,讓他們在另一個世界永遠做兒子的奴隸。

    他想抓的那五個人已經到了河谷平原,遇到了在後面斷後的族人,族人驚訝地看著伍長手中的人頭,還有那四條看起來味道不錯的馬腿。

    “你殺的?”

    “厲害吧?我的箭術和狼皮就差一點點了,你是沒看到,一箭就射中了這個人的喉嚨。”

    伍長得意地舉起了人頭,斥候點頭道︰“厲害!你們快回去告訴健,我怕那些人又回來。”

    “回來?他們不是被咱們嚇走了嗎?”

    斥候也解釋不清楚,只讓他們趕緊走。

    很快山谷中就沖出了一群騎手,揮舞著嚎叫著朝著這邊沖來,斥候回身道︰“你們快跑,我得先去告訴健!”

    那五個人不知道自己惹了多大的禍事,但看到隊伍就在遠處,心中並不害怕,只要到了軍陣中,就算來再多的人他們也不怕。

    後面的馬蹄聲越來越近,連帶著大地都在微微震顫,這五個人或許是部族中最早看到騎兵奔騰沖鋒情景的人。

    軍陣中,陳健也注意到了後面忽然沖過來的馬群,等到斥候回報之後,他也愣住了,完全沒想到自己的族人竟然發揮了主觀能動性,不但殺人了,而且殺得很漂亮。

    這純屬是個偶然事件,其實他是盼著能和對方交易的,用鹽和陶罐換馬,只賺不賠,也不可能將對方養大。

    再說真要交換的話,將來果子成熟釀了酒,里面摻上醋酸鉛,完全可以在換馬的同時讓那個部族絕種。醋酸鉛很甜,可以除掉果酒中的酸味,順便還能絕育外加損害智力,五七年之後自己帶著人走過去騎馬回來就行,都不用打仗。

    現在打仗真的不明智,能夠避免就盡量避免。

    然而現在一切都變了。

    看著不遠處幾個正全力朝著奔跑的族人,他停下腳步喊道︰“轉身!去接他們!”

    五個人听著身後的馬蹄聲,仿佛連心也隨著大地震顫起來,不斷有人回頭張望,伍長喊道︰“別回頭!能跑多快跑多快,跑到軍陣里就好了!”

    他搶過一個明顯撐不住的族人手中的馬腿,抗在自己身上,全力地沖刺著最後的一段距離,他是劍盾兵,每天練得就是負重沖刺,這時候發揮出了極限。

    終于,在追兵還有七八十步的時候,他們跑到了軍陣之前,密集的陣型立刻打開了一個小缺口,將他們放了進去。

    五個人累的癱坐在地上,大口地喘息著,完全沒弄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騎馬的人看著那刺蝟一樣的軍陣,只好勒住了馬匹,排成一列,這是他們認為弓箭射不到的地方。

    首領騎在馬上,又哭又喊地嚎叫了幾句,站在馬背上脫了自己的獸皮,比劃著自己的下身,指著跑到隊伍中的那個幾個人大聲叫喊。

    陳健看著地上那顆人頭,大致看明白了,下面這顆頭,怕是對面首領的兒子,也只能這麼解釋,至于另一種同性戀的可能,對面那部族的文明程度估計還不足以有這麼高雅純粹的真愛。

    對面的首領叫罵了一番,卻也無可奈何,自己這點人根本打不過這群人,縱然那是自己的兒子,但是如果帶著族人打了敗仗,那麼自己就會被族人推下去。

    兒子的頭顱就在對面一個人的身上掛著,可他現在卻無能為力,叫罵了許久,終于跳下了戰馬,指著自己的戰馬,指了指隊伍中的那個拴著自己兒子頭顱的人,做了個交換的手勢。

    這匹純白色的馬匹極為雄壯,即便最惱怒的時候他也舍不得打,而如今打不過,也只好求換回兒子的尸體和那個凶手。

    自己部族的習俗中,是不能沒有腦袋的,因為腦袋可以容納萬物之靈,只有打開天靈蓋讓萬物之靈消散死後才能安息,看下的頭顱靈魂會和污穢融為一體,無法享受死後的寧靜和神靈的庇護。

    殺死兒子的人,他也一定要換回來!

    陳健瞥了一眼那匹雄壯的白馬,拍了拍那個伍長的肩膀以示鼓勵,笑道︰“那遲早是咱們的,我為什麼要用部族的勇士去換咱們自己的東西?狼皮,告訴他們。”

    狼皮哈哈笑著,將弓拉到耳後,刷的一箭射出,這麼遠的距離當然射不中,卻可以表明自己部族的態度。

    听不懂不要緊,看懂這是一支可以殺人的羽箭就行。

    “換給你們個****,拿回去舔吧。”

    他大聲地辱罵著,指著對面的首領,將左手環成一個圈,右手的食指不斷地插動著。

    對面的首領拾起那支羽箭,不再說話,用力刺破了自己的手指,將鮮血涂在了箭桿上,用力折斷,只留下了箭頭。

    這是部族的習慣,意味著再也無法和解,只有讓戰爭之靈來決定勝負。

    陳健沒有做太多的動作,而是命令道︰“弓手向前!小隊交替前進!”

    隊伍中的弓手立刻從縫隙中站到了隊伍前面,拉開了弓箭,對面開始後退,陳健則吹動了骨笛,整支隊伍發出整齊一致的呼喊聲,朝著對面移動過去。

    首領最後看了一眼兒子的頭顱,帶著族人退走了,手中緊緊握著那支代表著不死不休的仇恨的箭頭。

    看著對方已經退走,伍長走到了陳健身邊,將頭顱遞過去,很自然地問道︰“部族能獎勵我什麼?”

    陳健指著遠處那匹純白色的駿馬,說道︰“那是你的了。去打他們的時候,記得看好你的坐騎,別讓它跑了。”

    伍長呵呵笑道︰“我以為只能換個羊角梳呢。那是什麼東西?真好看。”

    陳健想了一下,說道︰“就叫馬吧。”

    伍長看著遠處在草海中飛奔的影子,有些艷羨地幻想著將來自己騎著那匹白馬走在女人面前時的情景。

    “似乎,比羊角梳更好。”

    他將那顆頭顱搞搞舉起,自豪而又帶著炫耀地說道︰“以後,叫我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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