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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268章 育种(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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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大明铁骨 | 作者:无语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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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铁即是国家!

    尽管在这个时代,并没有任何人提及这句话,但是当钱磊提到铁关乎根本的时候,对于这个时代而言,无疑是一句警世之言,这是第一次,把铁放到根本的位置之上。www.biquge001.com

    在时代尚不能理解铁的重要性时,他的这一句话,无疑是领先时代的话语。当众人因为他给出的几个数字,在那里盘算着江北的铁料供应时,朱明忠已经深以为然的点头表示了赞同。

    或许这个时代的人无法理解,为什么钢铁是工业之基,但是朱明忠却深知钢铁的重要的。甚至曾几何时,在工业革命后,钢铁被抬高到了国家的位置——“钢铁即是国家”。

    没有钢铁,就没有国家!

    现在同样也是如此!

    工业革命需要大量钢铁!

    其实在钱磊提及铁的时候,朱明忠的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号称中国近代钢铁工业起点的汉冶萍公司,想到了大冶铁矿。

    相比于先天不足的利国铁矿,大冶铁矿不仅储量大,而且容易开采,若是正常开发的话,仅凭大冶铁矿一处铁矿产出,就能满足未来中国百年的需要,而且其正好伴于江边,便于产品运出,可以直接借助长江便利的水运,将其产品运往全国各地,就目前的交通条件来说,没有比大冶更优良的铁矿了。

    若是能得到大冶铁矿的话,江北的铁产量将会很容易突破数万吨,如此就再也无须担心铁料供应,甚至,那里还可以作为一个据点。

    “大冶!”

    在钱磊的话声落下的瞬间,朱明忠便说道。

    “把大冶要过来!”

    见众人似乎有所不解,朱明忠又特意解释道。

    “大冶位于江畔,其早于春秋战国之时就设有冶炉,孙权在那里造过刀剑,隋炀帝杨广在那里铸过钱。宋代时划武昌三乡与之合并建县,取“大兴炉冶”之意,定名为大冶县。朱某随师傅游走江湖时,曾经途径大冶县,在其县地附近山岭如尖山、狮子山、象鼻山、尖林山、龙洞和铁门坎这些山上皆有露出的矿苗,师傅曾言,此地埋藏铁矿不下亿兆,而且埋藏极浅,可以直接露出采掘,现在既然利国铁矿先天不足,产出不能满足铁厂的生产需要,那么不如趁着眼下的机会,从少司马把大冶要过来,就近开采,就近炼铁,再就近利用沿江在丰富的水力就近生产……”

    如果说有一个“冒牌师傅”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就是一些事情可以往这位师傅的身上推,毕竟,虽说有着“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的说法,但是这并不能解释很多事情,不过借着那个游走江湖的师傅,倒也是可以解释出,为什么了解天下地势的大概,甚至当地的矿产。

    而对此,众人似乎早就已经习惯了,毕竟,对于他们来说,从徐州烈山等地煤矿,再到利国驿铁矿诸如此类的矿产,经略的那位师傅在游走江湖时,似乎对此专门留意,所以才使得江北能够从中受益匪浅。

    现在经略既然提到了大冶的铁矿,那么当地就肯定有铁矿,而且值得开采的铁矿。

    “经略,派遣水师支援少司马,在下倒不觉得有什么,问少司马索在大冶于当地开矿炼铁,也是为了反清大计着想,而以在下看来,既然这大冶地处武昌与九江之间,且沿江岸,因为地势偏远,想来匪盗自然也多,若是开采铁矿,经略至少需要往那里派遣一营兵,以保障铁矿安全……”

    钱磊的建议一出,众人先是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的想法,大冶的位置极为微妙,若是驻军于大冶,于大冶修建炮台、堡垒,一但与张苍水决裂,有大冶作为屏障,自然可以将其力量分割于两地,从而可以在将来各个击破。

    尽管这个建议看似暗藏祸心,而且所有人都能看得出钱磊的心思,但出人意料的是,却没有任何人反对,甚至在钱磊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朱明忠同样也看着众人,他同样也在等着他人的回答。

    之所以会等待这个回答,原因再简单不过,他们的回答直接代表着他们所站的立场,如果他们是大明的官员,那么他们会站在另一个立场上,而如果他们是江北的官员,那么就会以江北的利益为重。

    似无意的丢出这根“线”的钱磊,这个时候,选择了沉默,和其它人视自己为大明的臣子不同,钱磊从一开始就把自己的位置定位的非常简单——他是朱明忠的心腹,是朱明忠的臣子,至于大明……嗯,朱明忠是大明忠的臣子,但他不是!

    而今天,他借着这件事提出的这句话,几乎等于让众人选择一个立场。

    “在下以为,直接派兵自然并不合适,若是如此要求,必然会引起少司马的不满!”

    打破沉默的顾炎武,在出言反对时,只使得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在他的身上,而当众人以为他出言反对时,却又听到他的话锋一转。

    “所以,这矿可以光明正大的要,至于派兵,可待到要完矿之后,再借口剿除当地匪盗一点点的派,如此,即便是最后咱们在那里修了堡垒、炮台,少司马那边也说不出什么来……”

    顾炎武的话让朱明忠的脑海中立即浮现出一句话来——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这才是办事的法子!

    “宁人此计甚好,正是持重之法!我看此事就这么定了!”

    定下了这个基调之后,剩下的问题自然再简单不过,无非就是如何与罗伦细谈,这自然有专人负责,在最后又叮嘱可以派出多少水师之后,众人才离开公房,此时,天色已晚,离开公房后,朱明忠便回到了后宅,在廊亭间走着,偶尔的会碰到一些年青的侍女,其中不乏相貌颇为秀美的少女,而就审美标准上来说,她们的相貌显然并不太符合这个时代的“凤眼半弯藏琥珀,朱唇一颗点樱桃。回眸一笑百媚生,芙蓉不及美人貌”的传统标准。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古人的这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但是受21世纪审美观的影响,朱明忠的审美观更倾向于“柳眉杏眼,唇红齿白,处处可人”,所以现在这府中的侍女相貌,大都是符合这一标准。

    “再这样下去,以后肯定是会无法控制的……”

    瞧着那些青春靓丽的侍女,朱明忠暗自寻思着,不过似乎现在对于女色他只是停留在基本需求的阶段,并没有丝毫的沉迷。当然,这也是因为事务比较繁多的关系。

    人累的都喘不过气了,那里还有时间沉迷女色?

    心底这般苦笑着的功夫,朱明忠已经回到后宅,不过他并没有直接进入后宅,而是去了后宅的小花园,那片小花园作为他的试验场,一直是他培育良种的地方,除了从另一个时空中带来的土豆、朝天椒在这里进行育种之外,最近这里还多出了一株小麦。

    来到试验田中,看着种在缸里的那株小麦,现在这株小麦已经快熟了,在月亮下,麦穗已经是一片金黄。

    “再过几天,差不多就成熟了……”

    朱明忠瞧着这株小麦,自言自语着,那目光中,难免总带着些期待。

    “再有几年的繁育,没准……”

    就在朱明忠自言自语的时候,突地,身后女子的话声让他回头一看,来的不是其它人,是石昭。现在她可以说是郑灵最好的闺密,两人之所以亲近原因再简单不过,郑灵同样也喜欢习武练刀,而她同样也是如此,加上石昭也住于府中的关系,如此一来,两人的关系亲近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喂,你又在这里看你的宝贝麦子了,”

    石昭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按他的吩咐,这株麦子外面罩有纱网,以防止被小鸟叼食。

    “也不知道你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株麦子到底有什么宝贵的地方,能让你每天都会过来一趟,我看,在你眼里头,这麦子怕是什么都金贵吧……”

    想到几天前,与郑灵在演武场中比试之后,好姐妹隐约的抱怨,石昭忍不住出言讽刺道。

    “石小姐,你有所不知,”

    面带着微笑,朱明忠看着石昭,现在他已经知道她的身份,她是崇祯的女儿——昭仁公主,出于对崇祯的尊敬,他一直对其表现的极为尊重。

    “这株麦子可不是寻常的麦子……”

    不等朱明忠说完,石昭便笑道。

    “我知道,我听阿灵说过,上个月好不容易你陪她出府到城外庙中礼佛的时候,于田里头看到这株麦子时,就立马挖了出来,然后就直接回了府,然后把它种在了这。”

    不提此事还好,提到此事,石昭的语气反倒显得有些不快,大有一副想要为好友出口气的势头。

    “石小姐,你仔细看这株麦子,和寻常小麦有什么不同?”

    指着那株小麦,朱明忠并没有解释什么,而是让石昭仔细看一下。

    怎么看,石昭都没有看出这株麦子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你看,它的穗比寻常小麦长出了三分一,而且株杆也矮了不少,穗长意味着它的产量比寻常小麦多出三成,而株杆矮则表示他更抗风、抗倒伏……”

    在解释着这株小麦的不同之处时,朱明忠并不觉得石昭能够听得懂,其实,作为一个工科生,并不是学育种学的他对于良种的繁育也只是一知半解,但是他却知道一些“纯系育种”的知识,虽说只是道听途说,但他并不介意通过长期的试验,从而培育出良种。

    “如果以这株小麦进行专门培育的话,下一代麦种也继承了它的穗长产量高、矮杆等方面的优势,用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去培育这一良种,那么未来这种小麦的产量就会增加两至三成,我估计应该能增产20斤左右……”

    “才二十斤而已,还不够一个人吃的……”

    石昭的话让朱明忠笑着反问道。

    “是一亩二十斤,若是全天下的小麦每亩都增加二十斤呢?虽说这种小麦的不多,可于北方也有不下万万亩之数,若皆用此良种,岂不就增产了二十万万斤?”

    “啊!居然会有这么多!”

    朱明忠的解释让石昭顿时惊讶道。

    “而且还有可能会更多!”

    在石昭的惊讶的,朱明忠解释道。

    “其实这种地,最关键的是什么?良地劣地固然重要,可是种子也非常重要,北魏时出的《齐民要术》中就有对谷物选种的必要性、选种方法及种子贮藏、保纯等的论述。由此可见,古人早知这选种的必要,这选种是选种,更重要的是育种,这育种的原则就是优中选优,汰弱留强,而仅仅只是凭着在选种时,靠外观选种并不行,想要选种,就要直接从地里选出来……”

    那天朱明忠在郊区的麦田中发现了这株个表现优异的小麦植株后,之所以当即摘回,就是为了能够对其采用“纯系穗行育种法”对其进行提纯和选育,不过这同样也是学习,他需要通过不断的实践去学习掌握于中学生物中学到那些只知皮毛的育种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实践。

    “先从地里选出表现最好的植株,然后再对其进行繁育,然后再选择表现最好的植株繁育,如此一来,一代、两代、三代,不断通过汰弱留强自我繁育的方式,最终,将它的优点稳定下来,如此一来,良种自然也就培育了出来。”

    尽管对于“纯系育种法”只是一知半解,甚至只了解皮毛,但在朱明忠却很清楚这一点皮毛就已经领先于时代至少两百多年以上。

    看着一副似懂非懂的石昭,朱明忠语气严肃的说道,

    “到时候,再由官府将此良种逐步推广至全国,这增产的二十万万斤粮食,可却也够千百万人所食,若是这天下的百姓有了些许糊口之粮,又岂会冒险造反?”

    说出这番话之后,朱明忠看着似有所思的石昭,笑问道。

    “石小姐,现在,你说这株小麦是不是极为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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