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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长孙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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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唐将行 | 作者:白衣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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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琼也是因为马蹄铁真的被陛下试验成功了,就是此时没了笑意嘴角都还在翘着。

      “回陛下,臣来之前,就曾向他说过,若此法是真,陛下定不会吝啬赏赐,可他却说,如今我大唐正是用马之际,若是以此邀功当为不耻,他的志向是以马上封侯,也不想索要此功。”

      李世民还是第一次听有少年人因志向而不要功劳之人,心下也还有些疑惑,能写出那么一手大家风雅的字迹,难道不是存入相之志,怎么……

      秦琼看到了陛下面色上的不解,解释道:“陛下,臣那侄儿虽善书道,可也有少年英豪气概,十二岁时,已能纵马上山杀匪。”

      他这话不光是让皇帝陛下更为疑惑,更是让一边的褚遂良也疑惑了起来,心道,人必定不是妖邪,能一心成就一派已是天妒,十二岁能纵马杀匪,这就是当年大将军你也不可能做到吧?就像陛下,文武双绝,可武不及将军,字不如我,这才是常理。

      那少年能写出一派字迹,武在年少时也显出峥嵘,这怎么可能?

      李世民虽是不信,但见着秦琼面上不像是妄言,也没再发问,说道:“既然他存了这般志向,那某可要见识见识,半月后某要在左右屯营中选上一批善骑者充当宫中护卫,便让他也一同来参选吧。

      不过这功劳可不能不给,某在这里先给他记下,待日后国有战事,他能立功,届时一并给他结算。”

      ……

      ……

      入夜,大兴宫依旧是灯火通明,皇帝寝宫君翔殿内,不见宫女宦官踪影,只余李世民一人跪坐在塌上看着白日秦琼留下的那首词细细观看,在看到兴处时,还不忘拓上薄纸,临摹一番。

      而在他执笔手侧,已经堆积了不少薄纸。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妙极,妙极。”

      在白日时,褚遂良说这字自成流派却是不假,可更如他心的,却是这字上所呈之词。

      不过他毕竟是一国之君,外加有马蹄铁一事,白日在诵读了一遍《满江红》后再未表达对这首词的喜爱,此刻回了寝宫,方才龙颜大悦地品尝起这词来。

      妙极,自然要写上一番才能直抒心意,他将又一张薄纸铺在信纸之上,执笔蘸墨欲写,忽然发现砚中早已空空如也。

      正是准备去唤来宫女研磨,却是发现身侧多了一女子,女子伸出玉手,开始加墨兑水再研磨。

      “观音婢,你怎的来了?”

      只看那磨墨之人,年岁在三十左右,身穿一身锦绣宫装,长裙及地,长发披肩,好似流云。她面容清丽,虽年三十,可却如二十年华少女般,有着令人不忍疼惜的柔弱之意。

      再是好生细瞧,在她秀丽的眉眼间还有着几分雍容贵气,而他被皇帝陛下称作是观音婢,也只能是当今唐国皇后长孙无垢了。

      皇后扭身,给了皇帝陛下一个满是风情的白眼,说道:“陛下今日也不知是着了什么魔了,奴早就来了,先前的墨就是奴给陛下磨的。”

      两人身份与当初成婚时早已是天差地别,可此刻却如普通贵族家的夫妻,称呼上还是从前,而皇帝也不埋怨皇后对自己的责怪,反而是陪着笑容,说明了今日的一切。

      听着陛下说完,长孙皇后不禁瞪大了自己那双秀眸,语气好奇说道:“那少年还真是神奇,陛下日后可莫要忘了今日他为国献出如此重器的功劳。”说完,她又拿起那首满江红看了起来。

      皇帝称是,看着皇后看李默所书之词流露出的笑意,说道:“就知道这字会讨观音婢开心。”

      长孙皇后莞尔一笑,说道:“这字迹看之娟秀,意上却又爽利,不失其筋骨,尤其在落笔与收笔之间,竟隐隐有刀枪之间的锋芒犹存,通篇词作下来,奴第一感觉像是在看一风姿绰约的女子,继而细品词意与这字蕴,原来是一柄锋芒所致的长刀,它确实讨奴喜欢。”

      “不过,奴观这字与与褚秘书郎的瘦体有些相似,但从行字间又有极大的不同,更是在意与笔体上更为超凡脱俗,这真的是那少年所书?”

      从长孙皇后这一番话中,也体现了她在书法之道上的造诣并不凡俗。

      李默这篇字,用的是再过几百年后宋时徽宗的瘦金体,但也与宋徽宗的瘦金体略有不同,他去了当中一部分的柔弱,杂揉进了一些于塞外生活间的感悟,故在行字之间还有兵锋之意。

      而瘦金体本就脱胎于褚遂良外甥兼学生的薛曜,皇后这一番点评却真在点上,这些点身为当朝最顶尖的书法大家褚遂良自也能看到,故今白日他在观这一番字后说心有顿悟却也不是虚言。

      再说李默,做为唐后一千多年之人,在书法一道上本应不该被古时书法大家们如此推崇。

      先说他出身,爷爷是国家首屈一指的书法大家,父亲同样也是,从小能拿毛笔时就被逼着在纸上写画,刚开始的永字八法,到后来临摹古今名家字迹,什么王羲之的《兰亭序》、欧阳询的《化度寺碑》、颜真卿的《多宝塔碑》等等。

      最后在爷爷的要求下,让他在古今名人间寻一自己最喜爱的书法家,以便成为今后自己的风格走向,最后他选择了徽宗的瘦金体。

      再说他穿越而来的那道雷电,很神秘,不光让他的体质异于常人,更是连眼力、记忆力、反应力都大不相同,在塞外阴山的无聊生活中,他除了砍脑袋,写字便也成为了第二大在古代消磨时间的办法,如此反而是让他在书法一道上走出了自己的风格。

      这些暂且不说,皇帝陛下听着皇后这般评价李默的字迹,笑了几声将佳人揽在怀中说道:“皇后说的在点,今日事后,褚秘书郎在甘露殿怎也不肯退走,某实在看不下去,便给他下了逐客令,此时这田舍汉才说出不走的理由,竟是想要借这篇字回去临摹。”

      长孙皇后轻轻靠着陛下,说道:“褚秘书郎向来重视礼节,他不肯退走想来是真想索要这字回去临摹,但现在它在陛下手中,显然陛下回绝了他,秘书郎当时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李世民说道:“脸色涨红满脸不舍,像是某扣了他一年的俸禄。”

      “可陛下这样做并不合适,他毕竟在您还是秦王时就与其父跟随您了,这么多年来可是任劳任怨,您就算不舍这字,先给他带回家中临摹几天,过后收回来就是了,想来他也不敢跟您耍心眼有借不还,您这样做可寒了臣子的心了。”

      皇帝看了一眼怀中的皇后,假装着不悦说道:“观音婢,你最近怎么越来越像魏徵那黑穷矬了,天天找朕的不是,朕后又答应他,过几天给他。”

      长孙皇后抿嘴笑了笑,将脑袋贴的陛下胸膛更紧了些,说道:“好了,奴以后不这样了,不过说起来这少年还真是有趣的很,不光不要马蹄铁之功,且词、书之道如此了得还一心要做个马上将军。”

      “是啊,某倒是越来越想看看这少年郎究竟是如何风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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