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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7章 嫡庶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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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重生之吴霸春秋 | 作者:迷惘的小羊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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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7章 嫡庶之争

    “御史中丞所言大谬!”

    邓析的话音一落,德高望重的右丞相孔丘,立即出列,大声斥责道:“古制毕竟是古制,吾等岂可循规蹈矩?”

    “尤其是在立储这般大事上!”

    “再者说,先王寿梦之遗命,是改父死子继为兄终弟及,而今大王立储,是为父死子继,岂可一概而论乎?”

    孔丘居然公然反驳宗法制?

    这让吴国的君臣都不禁颇为诧异。www.luanhen.com

    要知道,孔夫子之前可是一直鼓吹礼制,试图恢复《周礼》的。

    不过,孔丘从来都不是一个循规蹈矩,迂腐不化之人。

    这一次,为了自己的得意门生公子鸿,孔丘算是豁出去了。

    舍下一张老脸,非要为公子鸿争得储君之位不可!

    “呵呵!”

    御史中丞邓析轻蔑一笑,道:“右丞相,你不觉得荒谬吗?”

    “右丞相是海内闻名的一代名士,学富五车,饱读诗书,岂不闻废长立幼,废嫡立庶,乃取祸之道耶?”

    “宗法制的原则,右丞相岂能不知?”

    邓析咬死了废嫡立庶的宗法制原则。

    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们的爵位、封邑、官职皆为父子相承。

    这种继承原则一般是以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嫡长子为继承人,若废掉嫡长子的继承权而把该权利转给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则叫废长立幼。

    在历朝历代,废长立幼,废嫡立庶的事情,都不在少数。

    如汉景帝废太子刘荣为临江王,立胶东王刘彻,后为汉武帝。

    如唐太宗废长子李承乾,立晋王李治,后为唐高宗。

    如隋文帝废太子杨勇,立晋王杨广,后为隋炀帝。

    康熙两废太子,立雍正……

    有好有坏,不一而足。

    不过,这些有作为的帝王,之所以废长立幼,是因为那个儿子着实是能力出众,非同一般。

    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

    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宗法制度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继承法,也是继统法。

    实行这种继承法,必须首先严格区别嫡庶关系。

    例如,天子世世相传,每世天子都是嫡长子继承父位而为第二代天子,奉戴始祖,是为“大宗”。

    其同母弟与庶兄弟封为诸侯,是为“小宗”。

    每世的诸侯也是由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诸侯的,奉始祖为“大宗”。

    他的诸弟封为卿大夫,是为“小宗”。

    每世的卿大夫也是嫡长子继父位为第二代卿大夫,奉始祖为“大宗”,他的诸弟为“士”,是“小宗”。

    士的嫡长子仍为士,其余诸子为庶人。

    诸侯对天子为小宗,但在其本国为大宗。

    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但在其本族为大宗……

    所以,凡大宗必是始祖的嫡系子孙,而小宗则或宗其高祖、或宗其曾祖、或宗其祖、或宗其父,而对于大宗则都为庶。

    依照宗法的规定“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

    因为大宗的始祖只能有一个,不可能有两个。

    所以大宗永远是大宗。

    至于小宗由于族类繁衍的结果,分家出去,另立门户的人越来越多,小宗也就不断增加,一般到了五世就必须分出一些子孙。

    所谓的“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莫过于此。

    以例言之,文王的嫡长子武王是大宗,被封为诸侯的文王其他的儿子如周公,就是小宗。

    武王和周公的关系,从血统上来说,虽是兄弟,但从政治上来说已变成君臣关系。

    因此,只有武王才有祭祀文王的特权,周公是没有这种资格的。

    周公只有在武王的统率之下,才能参加文王的祭典。

    这是因为武王是周公的大宗。

    所谓“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就是这个意思。

    周公被封到鲁国后,他是鲁国的始祖,也就是所谓别子。

    依据规定,则“继称者为小宗”,所以周公的儿子伯禽及其嫡系后裔,对周天子来说,就变成了小宗。

    但在鲁国内,他是继承其始祖周公的,也就是继承“别子”的。

    按照“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的规定,伯禽又是大宗。

    被分封为卿大夫的周公的其他儿子,即伯禽的诸弟,对于伯禽来说,又变成了小宗。

    同样道理,在鲁国,只有伯禽及其嫡系子孙才有祭祀周公的特权,伯禽的诸弟只有在他的率领之下,才能参加祭祀周公的祭典。

    卿大夫和士的关系,也是如此,卿大夫是大宗,士是小宗。

    在自古以来的宗法制上,又分为君统与宗统。

    宗法制度是卿大夫士的继统法,与天子诸侯无涉。

    所以将君统与宗统分开,以为天子诸侯的继统为君属于君统,卿大夫士的继统才是宗统,而宗法制度是指后者说的。

    因此有“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的说法。

    勾践、邓析一再强调宗法制,就是逼迫申息、被离、孔丘等人承认,嫡长子吴恒成为储君,日后继承吴王之位的合法性。

    “废嫡立庶,取祸之道?荒谬!”

    孔丘反驳道:“大王立储,何不择贤而立?”

    “今天下之大争,夫大国之君,岂不择明君贤主而立?”

    “公子鸿,性格仁慈宽厚,仁德有方,国人甚称其贤!”

    “尝于军旅,杀敌甚众,广受士卒好评。”

    “处理政务,算无遗策,可谓振长策而驱宇内,驾戎车而御敌寇,文武兼备,诸公子中何人可及?”

    “若大王以公子鸿为储君,则为吴国必当勃兴,大霸于天下,九合诸侯,天子致伯也!”

    “请大王明鉴!”

    “臣附议!”

    曾点、子路、申息、被离、烛庸等群臣,立刻出列,表示赞同。

    以孔丘为首的儒家学派大臣,已经跟吴国的老世族大臣,完全搅和在了一起。

    最大的原因,莫过于公子鸿所展现出来的能力过强。

    而且,公子鸿是一个仁慈贤明之人,公子恒则是跟庆忌一样,相对而言,比较“刻薄寡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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