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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4章 安西
报捷信使抵达长安附近后,就采取了露布飞捷的模式,
所过之处,敲锣打鼓,捷报频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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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已腊月中旬,长安百姓正准备过年,闲着无事,听到消息后纷纷出来围观。
当听到西域大捷,焉耆、龟兹、疏勒、于等国或降或克之后,也不管和自己有没有关系,立刻大声欢呼起来。
在士人看来,虽然今上有诸多不合时宜的地方,但终究大张国威,怀远柔人,将后汉以来逐渐崩溃的西域体系重新挽回,此谓拨乱反正、力挽狂澜,太提人心、士气了。
而凭借着此举,士人群体对大梁这个朝廷的认可度大大上涨,之前难以忍受的地方似乎也没那么不顺眼了。
从今往后,所有王朝都要对标此举。谁不把西域在手中,那就不配称正朔。
在武人看来,不知道多少人凭借此次征伐改变了自己的境遇和命运一步登天固然让人羡慕,但稳扎稳打、慢慢积功却也不失为一条进身之阶。
西域没那么容易太平的。便是此番平定了,将来有别的国家插手,降而复叛,也不是什么不可能之事。
这便是他们武人的机会了,在边塞杀敌,凭战功说话,然后回中原做官,封妻荫子,
享受富贵,这是一条很明白的出路。
对商人而言,似乎看到了货殖大兴的前景。
说实话,以前西域的势力太多了,那些城主、国王们也没太多信誉,朝令夕改很常见,甚至还有出动自家兵马扮作盗匪,截杀商旅的事情一一即便如此,还是有一波又一波的人愿意冒险做这个买卖,可见利益之巨大。
现在天子平定西域,政出一门,横扫各路妖魔鬼怪,营商环境会好上许多。
如果再好好经营下绿洲,让当地多一些水利工程,多产出些粮食,在重要地点开设一定规模的驿站,为往来客商提供食宿,那就更好了。
总之,他们很期待,也很兴奋。
对普通百姓而言,,想那么多干嘛,高兴就完事了。天子他老人家辛苦了,将天下治理得蒸蒸日上,可谓日理万机,一天中怕是连歇下来喘息一会的时间都没有嗯,邵勋在骊山。
消息传来时已经入夜,他打着哈欠,看完后就放在一边,装逼地说了一句:「意料之中,小儿辈足以破敌。」
温暖的被窝里还躺着两具凹凸有致的身体,一左一右。
左边的是段氏,一开始背对着他,后来被邵勋强拉着面朝他。
右边是可朱浑氏,几乎要黏在他身上,主动性非常强。
「朕也是第一次听说胡。」邵勋说道:「不过在幽州突骑督面前,还是不堪一击。
段部鲜卑有大功焉。」
段氏脸侧着,看不太清表情。不过她并没有离开邵勋的胸口,看样子也有点享受这种感觉。
「陛下,慕容鲜卑亦有强兵劲骑,何不用之?」可朱浑氏在邵勋胸口抚来抚去,不动声色地拨开了段氏的手,然后抱着邵勋。
段氏动了动,看向可朱浑氏。
可朱浑氏瞟了她一眼,继续说道:「西域方平,定需成卒。陛下可自平州招募壮士,
给他们一个立功的机会。」
「哦?他们愿意万里迢迢过去?」邵勋说道:「去了那边,可是要屯田的。朕原本打算在中原招募有一定技艺的丁壮前往西域,且屯且战。」
「蒙陛下开恩,可朱浑氏还有不少人在徒河,皆言放牧一辈子也没出息,不如博个军功划算。」可朱浑氏说道。
说话间,她像条蛇一样,在邵勋身上轻轻蠕动摩擦着,然后换了一个舒服的位置,将头靠近部勋脖颈处。
段氏不想再看可朱浑氏发浪了。
她对这个女人的观感是复杂的,一方面对于其那么主动不满,似乎把她儿子完全抛在九霄云外了,另一方面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而且后者的占比越来越大。
「我闻可朱浑氏昔年为慕容偽献了不少勇土,在世子府中做官的更是不在少数,他们可靠吗?」邵勋问道。
「慕容偽少不更事,如何与百战功成的陛下相比?草原勇土,无不翘首盼望为陛下效力。」可朱浑氏顿了顿,似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便是妾,当年也是不得已嫁给慕容偽,与他虚与委蛇罢了。见到陛下后,方知天下英雄是何模样一」
说着说着,一条白花花的大腿轻轻在邵勋下腹处摩擦着,柔声道:「恨不得被陛下夜夜宠爱,心甘情愿。」
段氏忍不住了,狠狠瞪了可朱浑氏一眼。
邵勋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道:「弥娥你腹中怀了胎儿,莫要乱动,还是仰面躺着吧2
说完,凑到她耳边,用很低的声音说道:「比起慕容家,我更信段氏。打慕容鲜卑,
最大的收获便是你呀。你要好好的,段氏健儿为我拼杀,威震西域,他们都看着你呢。」
段氏沉默片刻,轻嗯了一声,然后仰面躺好,手轻轻放在小腹上。
自信,就是自信。
可朱浑氏再怎么浪,事到如今连个蛋都没下,而她已经第二次怀孕了,胜负分矣。
可朱浑氏听到「胎儿」二字时,脸色就已经变了,似乎有点神气不起来了。
邵勋右手轻拍了拍她弹性十足的大靛,道:「西域屯田之事,我已思虑良久。中原武人要招募,但塞上壮士也不能少。那种地方,两城之间动辄数百里,没有马都不知道怎么打仗。焉耆遇敌,大军从龟兹出发,八百多里沙,步兵走到时,战事搞不好已经结束了。可朱浑氏既有意边事,我便准了,可挑一些身强力壮、骑术精湛且敢打敢拼之辈,最好能胜任具装甲骑。」
可朱浑氏闷闷地应了一声,旋又问道:「陛下,他们去了西域,居于何处?」
「你先问问他们愿不愿意去。」邵勋的手下意识在大靛上揉捏拍打着,激起阵阵波纹。
「草原儿女迁徙不定,在哪里放牧不是放牧?」可朱浑氏感受到了男人的动作,心情慢慢好转,遂道:「河西、陇右的鲜卑部落,都是魏普时迁徙过去,征服土人后形成的。
只要给草场、土地,自是愿去。再说了,他们都是我家奴仆,连我都——」
说到这里,她停住了,给人留下遐想空间。
邵勋恍若未觉,只道:「能去就好。不过话说在前头,去了后不可能聚居在一处,且要编户齐民,由军镇或都护府管制。散则为民,聚则为兵,耕牧之余是要操练的。至于去何处,朕欲于龟兹国西南境置龟兹镇(军镇地点在今阿克苏),他们就去那里吧。」
可朱浑氏不知道温宿镇在何处,但无所谓了,反正都去西域了,在哪个国家又有多大区别呢?左不过是放牧罢了。
不过她还是随口问了一句:「陛下欲设几镇?」
邵勋轻轻摇了摇头,道:「还没想好,兴许事情还有反复呢。」
在他的设想中,这些军镇自己屯田,解决一部分粮草来源,驻地所在国再提供一部分粮草。
战事爆发时,以镇兵为主力,征发属国兵马、役畜、粮草、器械,出征作战。
因为西域特殊的地理环境,屯田的镇兵必须要有充足的马匹,以利长途机动,不然真是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一一这个马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从属国括马,但一定要有。
以唐时安西四镇节度使为例,其帐下兵马共二万四千人,账册上另有战马二千一百余匹,管理偌大的南疆一一北庭节度使管理北疆,有兵二万,战马五千余匹。
真要打仗了,安西四镇难道就只有这两千多匹战马可用?其他二万余人干瞪眼?显然不可能。
事实上,除留守之人外,出征的精兵要人人会骑马,要习惯长途机动。甚至于,四镇军人家庭子弟也要会骑马。
当年恒罗斯之战,高仙芝征调了万余唐兵,另有约两万屯田丁壮(一般称土团兵,即接受过训练的民兵),加上葛逻禄等仆从胡人四万骑,共七万人马,进军速度极快,显然全员骑马。
在西域,军士骑马是必备技能,是刚需。
再说回屯田,此也势在必行。
唐龟兹镇军人就屯田十万亩,焉耆、疏勒亦有数万亩,控制最深入的于镇更是在尼雅绿洲大肆屯田,极大解决了军粮来源,加上属国上供的,差不多就够了。
至于赏赐,一般是从中原运输相对轻便的绢帛送过去,另外就是商道收入也能分润一后者其实远远超过前者。
屯田军士胡汉都有,因为人口实在不足,不得不大量使用投降的胡人,将其编户齐民这一点最为重要,不编户齐民,就是曹魏、司马晋以来的并州匈奴五部。
当然,唐廷也在想办法从中原移民,手段五花八门,除流放的犯人及其家属外,还有中原的灾民。即你家乡受灾了,朝廷就把你迁徙到西域去,在饿死和迁徙之间选一个。
听起来不人道,实际上一点也不人道,但不这么做,除了那些想要博取军功的肌肉男外,普通百姓谁愿意去西域啊?
在邵勋的初步规划中,他也打算设立军镇,在当地驻军屯田。
但这事还面临着许多困难。
不是国力的原因。李世民设安西四镇时,唐朝人口还没这会的大梁朝多呢,即便算上生产力的差距,也顶多持平。
真正的难点在于这些国家已经「自由」了快二百年了,而且两汉时期对他们的控制也没有这么全面、深入。也就是说,你要给习惯了自由自在的野马上笼头,很可能会有反弹。
所以,他打算先搞一个龟兹镇试试水。
这个国家刚被打服,目前还处于恐惧之中,正好拿来做试点。
想明白之后,邵勋暗叹一声,兴许还要子孙接力.
「睡觉!」他果断停止了胡思乱想,左右抱住两个女人,眼睛一闭,懒得多想了。
儿孙自有儿孙福,把自己能做做完就行了,多想折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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